根据市里对我区公务用车违规下达的整改意见书,我区对涉及我区公管处等单位公车交通违法行为迅速进行调查了解并作出严肃处理。根据市“三治办”有关文件和区风险目标考评方案规定,对全区34个单位68辆公车违法情况在全区予以通报;对公管处及单辆公车在中心城区交通违法4次(含4次)以上的使用人4人进行通报批评;由区纪委、区党群工作部对公管处主要负责人及单辆公车在中心城区交通违法4次(含4次)以上的使用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公管处主要负责人向区党委、管委会作出说明;取消公管处2012年机关效能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先争优评先评优资格;由区风险目标考评小组重新核算公管处风险目标考评分数;取消单辆公车在中心城区交通违法4次(含4次)以上的使用人2012年度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同时,如我区被评为2012年度机关效能建设、综治工作先进单位,以上人员同时扣除机关效能、综治工作奖励工资。
全区各级干部职工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道路安全交通法规,积极参与到“三治”活动中来。要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法规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和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同时加强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落实管理责任。(赣州人才网编辑整理。)
服务热线
QQ13281423